项目序号:433 | 项目编号:Ⅷ-83 |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 类别:传统技艺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 保护单位:大兴安岭地区群众艺术馆 |
申报地区或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鄂伦春族世代居住在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县白银纳村和塔河县十八站等地。白银纳村和十八站境内,呼玛河贯流而过,水网密布,年平均降水量约四百毫米。丰富的水系为鄂伦春族的夏季渔猎准备了充分条件。在长期狩猎过程中,鄂伦春族先人创造出了一种便于水上活动的桦皮船。
桦皮船是鄂伦春族夏季渔猎生产、生活的必备交通工具,鄂伦春语称为“奥木鲁钦”,它就地取材,制作简便,以大兴安岭的障子松板条做骨架,以高寒地带生长的白桦树树皮为船体,然后用松木削成的木钉加固,全船不用一根铁钉。成型后在接缝处涂抹松树油,经过烘烤,可达到密不渗水的效果。桦树皮船形如柳叶,轻便快捷,携带方便,“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为鄂伦春族世代相承的独特生产生活用具。
源远流长的鄂伦春族桦树皮船制作技艺是我国东北桦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时代的变迁,这一古老的传统手工技艺日趋衰微,亟待保护。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